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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8 年 4 月 22 日 發文字號:南市教課(二)字第 1080477976 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主旨: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第七點規定,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第七點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