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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於 111 年 8月 26 日至 111 年 8 月 30 日辦理 111 學年度教師考核委員會線上票選,及 8 月 31日進行同票人員抽籤決定順序,票選結果如下:
(一)當然委員 5 名:教務主任劉千綺、學務主任楊佳臻、輔導主任王復華、人事主任蘇淑卿及教師會代表(由候補 1黃致為組長擔任)。
選舉委員 8 名:羅婉麗、陳秉哲、楊智珽、鄭智文、林和秀、黃祥財、蘇彥寧及陳淑茗。
候補代表 10 名:黃致為、尤怡人、姚夙玲、蘇珠碧、陳聰智、朱慧美、李瀚倫、黃雅貴、吳鎮良及陳煥彬。
(二)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 9 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6條規定,委員每滿 3 人應有 1人為未兼行政職務教師,且任一性別不得少於委員之三分之一 (未兼行政之委員至少 4人及任一性別之委員至少 5 人)。
(三)上述人員任期自本( 111 )年 9月 1 日起至 112 年 8 月 31 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