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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東區勝利國民小學112學年度第二學期一般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二、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7月31日公告編號220838。
貳、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自然科長期代理教師:正取1名(懸缺1),備取1名;聘期自113年2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依實際聘任情形聘任)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7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參、詳細簡章請參閱附件。


